本网讯(李艳)伴随着案件数量的逐年增长,涉案财物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加,受制于人员、场所等客观条件,涉案赃证物保管一直是各级检察机关的棘手难题,涉案财物保管不规范、移送不顺畅、处置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管理,明确各内设部门的具体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监督,适时检查,确保权责清晰,管理到位。
检察院的涉案财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检察院自侦工作中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赃物和证物,二是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随案移送的涉案脏证物。涉案财物包括直接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孳息,违法活动收益,射幸活动(例如赌博)收益等违法收入、违禁品、犯罪工具等。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开展分类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处置,提高涉案财物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三个方面着力,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建立专门的赃证保管室,建立入库、出库登记簿,建立涉案财物台账,做好入库财物的登记工作;充分发挥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查询和统计功能,将涉案财物种类、数量、涉案财物特征等财物信息及时录入办案信息系统,加强系统管理;加强涉案财物日常管理,严格出库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涉案财物的移送、接收、保管、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分类管理和财物入库、存放、盘点、出库等工作,确保涉案财物保管规范、移送及时、处置得当,确保万无一失。船山区人民检察院把涉案财物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抓紧、抓好、抓出实效。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推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