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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 以《评先评优办法》助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时间:2016-11-21 15:21:59  来源:本网原创

 

刘军华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勉励先进、弘扬正气,表彰对各方面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完善了《评先评优实施办法》。  
据介绍,该办法在实施中坚持“四注重”原则:一是注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分数量化,阳光操作。二是注重实绩,将各科室在市院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名次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挂钩,加大工作实绩在评先评优中的比重。如所在科室年终在市院年度目标考核中未进入全市前3名(含并列)的,取消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细化奖惩标准,明确干警个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年终评先评优的加分、扣分及一票否决条件,改变以往侧重民主测评、不注重工作实绩的现象,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大家为促进全院检察工作发展尽心尽力。院考评小组严格按照该办法对干警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评先评优对象。如按照得分被评定为优秀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并按照县委相关规定申报嘉奖或三等功。
通过实施该办法,该院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全体干警工作充满激情,尽职尽责,主动思考,积极创新。二是各科室团结协作,攻坚克难,争做先进集体。今年,该院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广安市巾帼维权先进集体”;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机关3个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公诉科被广安市老龄委表彰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44名干警获各级表彰。三是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岳池县“两学一做”现场会在该院召开,获省直机关工委以及市县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在5月份就完成了全年任务的108%,全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会在该院召开在该院召开,其他各项工作也已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两法”衔接作为新时期工作首次纳入了岳池县委绩效考核,且考核分值6分;与西南政法大学检校合作,11月12日承办了“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与西政联合召开的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研讨会”;与县扶贫移民工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对接实施办法(试行)促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对接,得到省院、市院全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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