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进 刘春芳)11月18日,当个体老总何伟(化名)到广安市广安区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1500万元时,被告知因为有行贿前科,银行决定不予受理。
据介绍,原来,今年3月,广安区检察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安市广安区支行(简称广安区邮政银行)召开座谈会,对行贿人贷款的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联合签订了《关于对大额贷款授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广安区邮政银行根据贷款业务工作需要,可以向广安区检察院以书面形式申请查询大额贷款授信申请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应的信息材料。所称的大额指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及以上,受查对象包括单位与个人。《意见》还设置了具体的查询程序和回复程序,要求专人办理,一日办复。广安区检察院可以视情况向银行发出风险预警提醒,但不得干涉区邮政银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对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区邮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根据情节,分别作出下调信用等级、调减授信额度等9项处置意见,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抄送区检察院。《意见》还设立了相应的保密制度,即区邮政银行不得向公众泄露查询结果秘密。
该《意见》出台后,区邮政银行照章行事、严格把关,对有大额行贿记录的6起贷款说“不”。
据广安区检察院李志春介绍,此举是为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贷项目管理,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效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