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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庭审实质化
时间:2017-07-10 10:37:45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蒋代洪)近日,射洪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文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在射洪县法院公开审理,遂宁市检察院公诉处、市中级法院刑庭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了庭审观摩。射洪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增强证据的直观性和证明力的作法,受到旁听者的高度赞扬。
    开庭审理前,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参加了庭前会议,就相关的程序性问题、本案的证据进行交换并发表了意见。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有异议等问题射洪检察院公诉部门在会后拟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
    庭审中,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证据系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公诉申请本案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对侦查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当庭播放了讯问被告人的同步录音录像,以证明本案的证据系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具有合法性。合议庭对本案的证据当庭予以确认,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当庭播放了本案的全部证据。经庭前会议证据交换,无异议的证据当庭予以简化出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有异议的证据,采取“一事一举证”的方式进行,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辩认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分类分组同步展示,增强了举证的直观性及条理性。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本案的争议焦点、定罪量刑方面发表了意见。最后,经合议庭评议,对本案的证据、指控的事实全部予以采纳,并当庭作出口头宣判。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审判诉讼制度改革,适应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要求,射洪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公诉人员出庭支持公诉应对能力,通过多媒体示证、申请三类人员出庭等措施,进一步增强证据的直观性与证明力,强化庭审公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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