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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检察院建立起涉罪未成年人立体观护网
时间:2017-08-14 08:32:18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杨俊 记者郭建坤)为有效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后期帮教观护问题,减少杜绝其再犯罪,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今年建设“护苗基地”、设立观护基地和学校社区观护点、聘请观护员,有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后期观护。
办公场所改造升级,建立“护苗基地”
该院将院内二楼一半的办公场所(200余平方米)进行改造升级,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专用办公办案场所,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以及和家长面对面交流沟通平台。观护基地设立讯(询)问室、心理疏导室、不起诉宣告室、法治教育室(家长学校)、模拟法庭等。
其中,法治教育室设计四个场景,即“妈妈我想告诉你”、“孩子我想对你说”以及“检察官寄语”,中间摆放心愿树;配备两名取得全市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咨询师根据涉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认罪悔过及家庭教育监护等情况,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心理评估报告,提出具体帮教观护意见;预计7月7日完工并于近期投入使用。
根据涉罪未成年人不同类型设立观护基地和观护点
该院与教育局召开联系会议,达成在涉罪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设立观护点的统一意见,对涉罪学生展开观护。该院在张公小学设立了首个未成年人观护点,举行了挂牌仪式。
同时,该院与仪陇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会签《关于在仪陇县工业集中区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年满16岁愿意在工业集中区接受帮扶的涉罪未成年人展开观护。
此外,该院还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仪陇县未成年人社区(村)观护点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辍学或年满16岁未就业的涉罪未成年人展开观护。
聘请观护员对观护对象开展“一对一”观护帮教
该院组织成立了观护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聘请有爱心、责任心、热心公益事业的观护员,拟定观护员考核细则,定期对观护员进行考核,对不认真履责的观护员取消观护资格。
开展观护前,观护员需与检察院、观护点、观护对象及其监护人的四方观护协议书。接收观护对象后,观护员对观护对象身份保密,根据观护对象特征制定观护方案,观护期限为3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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