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莉)为加强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促进依法行政,更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近日,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与区环境保护局会签了《行政检察监督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试行)》。
该机制在衔接工作的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范围、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衔接工作应当牢固立监督与支持并重、督促履职与沟通协调并行、执法与司法并进的工作理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和教育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事故发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检察监督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促进检察监督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破坏和污染环境影响公共利益的案件,区环保局可以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与查处,配合区环境保护局做好固定证据工作,共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促进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实现安居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机制》的会签,为促进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的沟通和协调,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