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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检察院“四举措”落实“两个责任”
时间:2017-11-22 09:47:55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曾浩文2017年以来,罗江县检察院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通过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两个责任”。
一、坚守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精心统筹谋划部署。院党组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党组书记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
2、延伸责任清单管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班子主体责任9个方面的30余项具体工作措施,逐一明确责任。检察长与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分管领导与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层层签定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
3、严格监督考核追责。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周密排查不良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将落实“两个责任”纳入检务督察范围,不定期督察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级晋升、评优、提拔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联系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实际,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总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精神,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大会直播、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检察长讲党课等方式,准确领会大会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握好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切实将大会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实践中。
2、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做理论武装的践行者、大政方针的拥护者、决策部署的执行者,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检纪条规,引导党员牢记党章党纪检纪,守住规矩底线。
3、严格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做党的事业和检察工作的推动者和实干家,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到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开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上。
三、深化正风肃纪,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整治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方式,以实际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2、严格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办案纪律,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落实。执行防止“跑风漏气”相关规定,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检查,围绕重要经济事项和重要工程项目决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涉案款物处理等重点,细致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强化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全院大会重要内容,通过检察长作党风廉政专题报告、检察长讲廉政党课、进行集中廉政学习、观看廉政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深化党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
2、强化监督制约。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监督领导干部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检查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检查。紧紧抓住执法办案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案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检务督察、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备案监督、回访考察、检察人员过问案件实行记录和责任追究等形式,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县委、县人大汇报重大检察工作部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案件庭审。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举报案件公开答复。进一步扩宽检务公开渠道,切实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通过“两微一端”发布重要检察信息1000余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24件、生效法律文书15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条,召开新闻通气会1次。
3、完善惩防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年惩防体系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研究细化分工方案,进一步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修改了主体责任谈话、纪检组长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提醒谈话制度。制定《廉政警示教育制度》,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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