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彭克)近日,为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衔接工作,罗江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规范和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该院由办公室牵头,抽调2名人员与财务人员、纪检人员、技术人员成立了清查小组,采用部门自查和清查小组全面核查的方式按照《罗江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该院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在清查中,清查小组成员对固定资产设备型号、名称、保管人、保管部门进行了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计财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自查资料和清查小组清查记录,逐一核实。清查记录与固定资产登记表不一致时,查找账实不符的原因,根据情况调整固定资产科目或者更新《固定资产领用表》的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对固定资产动态化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更改,确保信息系统全面客观地反映该院固定资产情况。
通过此次清查,该院进一步“摸清家底”,确保了固定资产登记准确,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为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