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郑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射洪检察院结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开展,牵头制定了《射洪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工作原则和职责,规范了工作运行机制,细化了工作规范和流程,确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射洪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制度,采取五项措施推动“两法衔接”工作。
积极争取射洪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破解启动衔接难题。“两法衔接”工作涉及面广,由于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牵头单位不明确,缺乏有效衔接。为此,该检察院检察长段雄就“两法衔接”工作专题主动向射洪县委、县政府分要领导汇报。经研究,“两法衔接”工作现已纳入2017年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并创新机制,在遂宁地区率先成立以射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斌同志为组长的“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崭新的工作格局。
及时召开“两法衔接”工作培训会。2017年9月,射洪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培训会在射洪县人民检察院隆重召开。县检察院两法衔接工作具体负责人对两法衔接平台的操作、应用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推进会上确立了由检察院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协同负责,辖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接受监督的“两法衔接”工作新局面。
强力推进建立高标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网上动态监督与实地查卷相结合,每季度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录入的案件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坚持实地查卷与录入信息相对照,从中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录入、规范录入。
准确定位适时提前介入,提升监督成效。县检察院坚持监督与引导、支持并重的原则,对于案情重大或者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案件,及时指派业务骨干会同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参与案件讨论,积极围绕证据收集、取证方向等引导侦查,促进全面、有效固定证据。此举既有效促进了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也突破了仅仅通过对案件卷宗材料的检查来判断是否涉嫌犯罪的监督模式,提升了“两法衔接”工作成效。
注重统筹协作,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县检察院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讨论研究疑难案件和适用法律问题,把联席会议作为信息交流平台,互通信息、达成共识,推动工作。同时,该院建立内部协作机制,侦监部门与反贪、反渎、公诉、民行等部门实行联动机制,依托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活动,形成监督合力,对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涉农等领域的贪贿和渎职犯罪,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