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文潜 小文)近日,青川县检察院被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2017年,青川县检察院以文明创建推动检察工作,以检察业务促进文明创建,全院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不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据了解,青川县人民检察院自2013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检察机关为宗旨,以培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团结和谐、服务一流的检察队伍为目标,牢牢抓好组织领导建设、制度建设、职工思想素质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成功创建省级最佳精神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