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蒲晓燕)1月31日,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生态建设工作动员会,院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党组研究通过的《关于开展检察生态建设 引领船山检察事业的决定》和《船山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坚决”规定》,并对下一步开展检察生态建设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船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鸿全同志强调,检察生态是将检察机关作为有机统一的整体,将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司法环境等方面作为宏观有机体,将业务、队伍、保障等方面作为中观有机体,将个体身心、具体工作、交流互鉴等方面作为微观有机体,运用生态培育、壮大、养成等理念和方式,在检察事业各个方面形成内外和谐、生机勃勃、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生动态势和美好局面。
徐鸿全指出,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引进、接纳专业力量,充分激发、用活内部力量,通过校检合作、学术研讨、课题征文等形式,认真开展检察生态研究,形成科学性高、价值性高、操作性高、认可性好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迅速运用到船山检察事业发展中,打造永立潮头的船山检察品牌,形成独树一帜的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