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杨棕贤)昨(19)日,记者从石棉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从重从快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2018年2月22日,石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从高某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熊掌4只、麝香1块及猴骨29具。经鉴定,高某某收购的熊掌及猴骨等均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分别在石棉县境内、泸定等地多次向他人非法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石棉县检察院收到该案后,由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办理,在认真审查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基础上,认定高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动物制品的犯罪事实成立,且符合逮捕的条件。
此案的从重从快办理,有力的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特别是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为促进石棉县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