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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破获特大传销活动案
时间:2018-03-21 11:33:49  来源:

 

本网讯(记者杨棕贤)昨(19)日,记者从石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对发生在石棉县境内的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批捕决定,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祝某某、张某某、罗某某等三人依法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祝某某等三人自2014年以来,以山东烟台颐中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预售养老床位、养老计划等资料来宣传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按不同层次收取会员入会费用,按一定比例返利会员。期间,祝某某等三人在石棉县、雨城区等地共发展传销人员约一千余名,吸收传销资金约几千万元。
针对本案涉案人数众多,金额特别巨大,仅提捕卷宗就有15册,石棉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此案后,庚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审查。在依法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及时为公安机关提供侦查指引,对该案今后的侦查思路和方向,以及如何全面收集证据提出了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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