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明明)为推进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量与司法效率,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射洪县检察院牵头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建立了“刑拘直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并迅速展开工作,成立了刑拘直诉案件办案组,由两名入额检察官及三名检察辅助人员组成。
3月28日上午8时,该院受理了首例刑拘直诉案件,承办检察官接到案件后,迅速审查案件卷宗、核实相关证据,提审被告人、制作审查报告。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挡获,经检测,周某某的血液乙醇浓度为245.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认罪认罚。下午16时许,承办检察官将该案审查完毕,移送县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为射洪县公检法三机关共同探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模式”的首例案件,该案件按照刑拘直诉的原则将办案各项程序化繁为简,高效完成了案件办理。在此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该案作为先例,打开了案件办理刑拘直诉的新大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