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检察
 
长子殴打父亲致死后服刑 残疾母亲获司法救助
时间:2018-05-28 10:25:54  来源:

 

本网讯(吴波 杨友元 文/图) “谢谢你们,检察院的同志,在我家陷入绝境的情况下帮助我们……”营山县龙伏乡某村村民张某琼在接过司法救助金时动情地说道。昨(28)日,记者从营山县检察院获悉,这是该院与县民政、县残联和县红十字会等九个部门联合建立的立体司法救助机制的一个案例之一,它是通过整合救助资源,对救助对象形成多举措、立体式的救助体系。

2017年8月,李某平(张某琼长子)因家庭琐事与其父亲李某忠发生口角,随后用木棍将父亲李某忠打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某平对自己用木棍击打其父亲一事供认不讳,经调查了解和权威鉴定,李某平患精神发育迟滞(轻度),但作案时具备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案件经营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营山县法院开庭审理,李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在监狱服刑。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本就困难的家庭支离破碎、举步维艰,经营山县检察院控申部门调查核实,李某忠的妻子张某琼肢体一级残疾,虽装有义肢,但仍然行动不便,加上体弱多病,生活难以自理,家庭开支和医疗费用也只能靠次子一人在外打短工苦苦支撑,几乎陷入了绝境。

鉴于该案情况特殊,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立体司法救助程序,给予被救助人张某琼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6000元,协调当地政府给予政策性救助,并联合公益组织进行长期帮扶。
据悉,立体司法救助是营山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县残联和县红十字会等九个部门联合建立的救助机制,通过整合救助资源,对救助对象形成多举措、立体式的救助体系。2014年以来,已救助32人,发放救助金23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