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伟 张杰 记者杨棕贤)近日,芦山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法制办、公安局、环保局、食药监管、住建局等15个行政职能部门,共同签定了《芦山县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该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构建联动工作平台,强化检察机关对行政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督作用,为协调推进全县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学习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相互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信息共享、证据收集、案件移送、参与诉讼、执行判决等方面的联动协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努力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合力。
据了解,下一步,该院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立足检察职能,结合芦山实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公共利益“保护伞”作用,把公益诉讼工作监督好,把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好,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共同推动芦山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