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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检察院办理首起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案
时间:2018-06-06 22:23:00  来源:

 

本网讯(漆志民) 6月4日,在大英检察院干警的监督下,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陈某将816余尾鱼苗投放到郪江进行增殖放流。这也是全市检察系统办理的首起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案。据介绍,今年3月,大英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通过全省“两法衔接”平台,查办了一起禁渔期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鲤鱼、鲫鱼等品种的案件。
  据介绍,今年3月12日晚上12点左右,大英县蓬莱镇余粮村村民陈某某和陈某驾驶船只使用自制电鱼工具在郪江河琵琶湾、红虎建材厂河段使用电击方法非法捕鱼。次日凌晨6时10分,大英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巡查到蓬莱镇梨子坝砂石码头段时发现并现场将陈某、陈某某两人挡获。今年3月21日,大英县检察院向该县农业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将该案移送大英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大英县公安局于3月27日立案侦查。在公安局机关侦查过程中,大英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多次与农业局进行联系沟通,建议农业局要求犯罪嫌疑人对生态进行修复。
  

今年6月4日,大英检察院召集该县公安局办案部门负责人、农业局渔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在大英县蓬莱镇梨子坝郪江河砂石码头段进行增殖放流现场活动。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某将购买的规格为18cm--24cm鱼苗816余尾、204余斤,价值2000余元的鲤鱼、鲫鱼等投放到郪江中,大英检察院检察官现场对两名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教育,讲解了非法捕鱼的危害,两名当事人当场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保护生态环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大英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杨贤全表示,通过检察机关全程监督非法捕鱼案的增值放流,不仅让当事人了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了法治意识,而且还促了进生态环境资源的修复,给在场的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开展“两个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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