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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检察院出台司法救助办法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18-06-07 17:38:48  来源:

 

本网讯(胡敏 张杰 记者杨棕贤)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找准抓好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的结合点,促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对接,提高精准扶贫工作实效。近日,名山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签了《关于脱贫攻坚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办法(试行)》。
该《办法》一是明确了工作机构。成立了名山区脱贫攻坚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具体负责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对接的日常工作。二是明确了适用对象、救助情形。适用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刑事被害人、举报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刑事被害人、举报人、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受害人中的特困群众。《办法》明确了在脱贫攻坚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主要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因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务工人员讨要工资过程中受到暴力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工伤保险事故中无法通过诉讼得到用工单位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等八种情形。三是建立了定期联系、通报制度。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区扶贫移民局经常性开展工作联系或通报情况,适时就法规政策、救助条件和程序、帮扶措施、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进行信息共享。四是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要求,建立了帮扶、回访制度。
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深化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整合了救助资源,将为助力贫攻坚工作,保障贫困的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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