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杰 记者 杨棕贤)近日,芦山县院与县法院、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食药监管、县住建局等15个行政职能部门,共同签定《芦山县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从总体要求、工作任务、组织形式、工作要求四个方面构建了配套的联动工作机制,《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学习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相互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信息共享、证据收集、案件移送、参与诉讼、执行判决等方面的联动协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努力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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