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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检察院四举措全力推进 和保障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06-25 11:30:41  来源:

 

本网讯(张杰 记者 杨棕贤)近期,雨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采取四项举措,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监督质效,在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及其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这一民生问题上,力争用“检察蓝”护航“生态绿”,从源头上保护雨城绿水青山,为“绿色雨城•生态强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将公益诉讼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保障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雨城区院积极行动,在第一时间撰写了《关于贯彻中央决策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的报告》,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汇报工作,得到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行政机关如有不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整改不力的,将扣除目标考核分,考核依据由检察院提供。
二、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区监察委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意见》就两家在线索移送、案件调查配合、优化办案环境及诉前检察建议回复保障等方面互相配合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意见》要求,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敏感或社会反应强烈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根据工作需要,可互派或互邀人员进行会商、研讨,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意见》规定,区检察院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回复或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区检察院应将检察建议书移送区监察委员会备案。经催办仍拒不回复和采纳检察建议,同时,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出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继续扩大或者其他案情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紧急情形的,区检察院将及时移送区监察委员会处理或者共同办理。
三、以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雅安市检察院举行的全市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契机,运用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手段,调取有关行政机关近三年的行政执法清单,并对全区24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走访,对全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领域的线索进行了全方位的摸底和排查。经过排查,共立案10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发现线索10件,立案6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领域发现线索2件,立案2件。公益诉讼案件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均得到行政机关的采纳,进行了整改,及时捍卫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深化“135+N”检察监督模式,擦亮“民生检察”雨城品牌。秉承“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越位、配合不失职”的理念,不断地完善并深化“135+N”检察监督机制,在与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联合会签《雨城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与区林业局、区国土局、区水务等部门分别制定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六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向六家行政单派驻员额制检察官并制定《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向行政单位派驻员额检察官制度》等系列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水务+检察”协同治理模式,实地调研青衣江、周公河等水域“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利用派驻水务部门检察官的优势,以观察员的身份参与巡河,提高执法威慑力。并密切监控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一批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根深蒂固的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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