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力鋆)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6月4日,射洪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红光带领控申科干警,对2017年办理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小磊开展跟踪回访工作。
小磊是一名年仅15岁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自幼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工长期失联,母亲改嫁后另组家庭,小磊随爷爷生活,性格孤僻内向,其爷爷70多岁,体弱多病,仅靠务农供其上学,案件发生后,年幼的小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射洪检察院控申科在日常信息收集工作中了解到小磊的情况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深入小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司法所、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进行核实。小磊家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及救助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射洪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小磊家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解决了小磊急需的学费和生活费,并协调当地政府为爷孙俩办理了低保,力邀遂宁市女企业家商会共同参与救助,以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此外,射洪检察院多次邀请射洪县人民医院心理治疗师为小磊进行了心理疏导。一年来,射洪检察院多次通过电话了解小磊的思想情绪、身体状况和生活学习情况,持续关注他的成长路程。
“你们虽不是小磊的家人,却像家人一样关心关爱着小磊”
今年3月,小磊已转至当地的一所职业中学学习。射洪检察院李红光副检察长和控申科干警此次来到小磊就读的学校,和学校领导、班主任一同与小磊进行了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小磊的在校生活,并仔细讯问他和爷爷目前的身体状况和存在的困难。在离开学校的路上,控申科张萍科长如同母亲一般谆谆告诫小磊,鼓励他放下包袱,增强生活的信心。
赵校长说:“你们虽不是小磊的家人,却像家人一样关心关爱着小磊,我们学校也会加大对小磊的帮扶,竭尽所能帮助他成人成才”。小磊表示,感谢检察官一直以来对他的关心帮助,自己会克服困难,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为真正做到“案件办结、关怀不结”,射洪检察院始终坚持跟踪回访被救助的未成年人,对他们实施全方位司法保护,在提供救助金帮助的同时,也注重对未成年人心理、精神上的抚慰和劝导,将检察关爱伴随孩子们的成长,让孩子们切实感受司法救助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