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小伦)为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送达程序,提升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保障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措施得到真正落实,顺庆区检察院日前制定出台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及整改效果公开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宣告方式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具体程序。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决定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应当公开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宣告检察建议内容,并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该《办法》还规定了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效果公开评价机制。对于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后,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群众代表召开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效果公开评价会,对被监督行政机关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是否取得实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切实维护进行公开评价。
该《办法》还对评价会召开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确保公开评价工作公开、公正、客观、合法。《办法》对会议召开的告知程序、会议主持人挑选标准及回避事由、检察机关及被监督行政机关陈述程序、参会人员意见发表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使公开评价会能够有序地进行,确保参会人员能全面客观地对公益保护实际状况作出判断,推动公益保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