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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检察机关探索“2342”工作措施有效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
时间:2018-08-27 23:24:35  来源:

 

本网讯(记者 杨棕贤)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方案确定四川、陕西、甘肃三省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市共有6139.94平方公里划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占全市行政区面积的40.8%,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4365.28平方公里,生态修复区922.17平方公里,科普游憩区154.45平方公里,传统利用区698.04平方公里。宝兴县92.8%、天全县70.5%、荥经县53.7%、芦山县51.4%的行政区划入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雅安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审查逮捕、国家公诉、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检察职能,积极探索“2342”工作措施,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两个办案重点”,严厉打击“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一是严厉打击“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侵害大熊猫等野生动植物犯罪。持续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惩治“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生态修复区猎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盗伐盗采珍贵濒危野生植物等犯罪,严厉惩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犯罪,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1件24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1件1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件21人。二是严厉打击破坏大熊猫天然繁衍生存栖息地的犯罪。重点惩治“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乱砍滥伐、私挖盗采、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受理审查起诉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案15件18人,非法采矿案4件15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7件1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件4人。
二、着重加强“三个监督”,保障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公正办理。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政府法制办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与监督,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制度、提前介入制度、案件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切实监督已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立案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建议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6件。二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注重从介入侦查、审查案件、听取意见等渠道发现问题,加强对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另案处理、涉案财物管理以及退回补充侦查后自行处理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三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合理运用抗诉等手段,切实纠正生态环境资源刑事判决忽视生态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等错误倾向。
三、创新建立“四项机制”,为“大熊猫国家公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一是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各基层院分别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案件快速办理、通报的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强化协作与监督,形成服务生态建设的内部合力。二是建立外部协作机制。针对生态环境类行政执法行为,联合国土、环保、林业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提前介入、全面覆盖、同步审查、持续跟进”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全覆盖监督机制;加强与监察委、人民法院的横向协作,建立健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三是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生态环境资源治理机制。天全县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高某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积极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4名被告人在判决前主动向案发河道投放适宜鱼苗300尾。四是构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化办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动就办案中的专业性问题向相关领域专家咨询,全力打造一支业务娴熟、专业精通、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荥经县院成立大熊猫保护生态检察官团队,专门办理破坏“大熊猫国家公园”案件。
四、坚持做好“两个宣传”,切实增强公民生态保护法律意识。一是建设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基地。宝兴、天全、荥经分别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蜂桶寨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科普教育基地”“扑鸡沟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二郎山生态检察警示教育基地”“龙苍沟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共建基地”。“扑鸡沟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宝兴县检察院办理的石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被告人自愿补栽补种的180多亩林地处设立警示标识,记载案例,以警示世人。二是结合检察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结合执法办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宣传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读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的重大意义,通过群众身边的案例“以案说法”,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注”的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了解与认同,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通报年度生态检察工作,全力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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