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检察
 
抓学习,促落实
——芦山县检察院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
时间:2018-09-04 16:38:17  来源:

 

 本网讯(郭伟 记者 杨棕贤)8月30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在此前党组成员传阅自学的基础上,再次专题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
学习会上,系统地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专题学习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特别是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专题学习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
会议就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党组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专题学习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重要要求,作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内容,认真严肃对待。二是认真学习,狠抓落实。全体党组成员要自觉加强自学和积极参加党组专题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切实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学深悟透,准确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总体要求、对照检查内容、程序步骤、督导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实践要求,做到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整改存在问题。要做到学做结合、知行合一,认真对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制定有力措施,切实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把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与抓好“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芦山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发展振兴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及县委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用新作为、新担当展示学习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开展,努力为奋力实现“三个率先”,加快建成“秀美芦山·生态强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