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伟 记者 杨棕贤) 9月7日,芦山检察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9月6日召开的县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并就抓好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芦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新详细介绍了参加县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的情况,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会议公报,特别是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芦山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成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的决定》,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党中央、总书记和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二是要围绕中心,切实履职尽责。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加快建成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三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积极探索做好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四是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为绿色发展振兴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