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彭文 记者 杨棕贤)2018年9月5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天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全县教育局对天全县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卫生。天全县人民检察院与天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全县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天全县2018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9月5日联合检查小组实地检查了始阳片区、新华片区的10所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机构。重点查看了库房内贮存的食品原(辅)料,查验食品的来源渠道记录,对食品留样进行了查看,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设备实施清洗消毒情况记录、废弃物处理记录等进行了查看,发现部分学校存放食品原料未按照要求进行,部分学校厨房卫生较差,相关记录未严格执行,以及普遍存在食品原料检验报告未与原材料一起配送。针对发现的问题,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当场向学校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提出,并出具整改的通知书,学校负责人表示对存在的问题马上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学生,事关重大。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有助于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