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吴玉梅 记者 杨棕贤)近日,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名山团区委无缝衔接对一起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刘某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其送去救助金2万元,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是名山区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平台搭建以来,办理的首个案件。
今年5月,名山区联江乡团委和区团委在对未成年人成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发现:家住名山区联江乡的刘某某现读高二。自2009年,母亲死亡父亲入狱服刑后,一直跟随外祖母一起生活。因其外祖母年龄大,身体不好,无固定收入来源,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每年要负担刘某某的学费、生活费,家庭经济非常困难。为进一步做好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雨城区、名山区共建“行政与司法无缝对接,建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支持体系”制度实施意见》(名检会(2018)1号)文件规定,团区委认为刘某某属于“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需要救助的”情形,按规定将该线索移送名山区院,请求派驻员额检察官进行走访调查,并及时开展司法救助。
名山区检察院受理线索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庚即按照本院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支持体系的工作机制派驻员额检察官会同团区委工作人员前往刘某某家中调查核实情况,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刘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用于其生活和学习。同时区检察院积极与区教育局、学校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为刘某某开展多方面综合救助,减免学费,争取助学金等,让其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