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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首次未成年人亲职教育
时间:2018-09-19 16:25:30  来源:

 

本报讯(杨勇记者 杨棕贤)开展亲职教育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特殊、全面、综合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避免其遭受犯罪侵害,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重塑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近日,石棉县院公诉部门针对石棉县某中学发生的一起学生打伤老师事件,对肇事学生王某某及其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9月17日上午,王某某及其监护人到该院接受亲职教育。在谈话过程中,未检干警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转变教育观念,主动学习抚养子女的知识技能,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引导,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同时要深刻认识到该事件的严重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后续的赔偿协商,并就该事件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在接受亲职教育后,王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主动向受伤老师赔礼道歉,其监护人也表示愿意主动联系受伤老师协商赔偿事宜,今后会更加关注对孩子的管教,正确引导,帮助孩子改正不良行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近来年,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其成长的影响力,主动将检察触角延伸至涉案未成年人和劣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过有教育学、心理学资质的干警帮助家长走出抚养误区,树立正确监管意识,为涉案和劣迹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塑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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