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傅春)今年来,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检、省、市三级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更新理念,紧跟司改步伐,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教育帮扶、服务社会等作用,把规范执法落到实处,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以及又犯罪现象的发生,保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平安建设,不断进行总结、探索、创新,努力打造工作的特色亮点。
推行智慧检察,创建社区矫正监督平台。该院积极响应全国智慧检察建设号召,结合辖区社区矫正人员逐年增多(现已超过300人)的客观实际,为解决监督机关人手少而监督任务繁重的矛盾,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智慧检务刑事执行检察新格局。通过创新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平台,提高检察监督工作效率,体现智慧型法律监督社会效果。一是以立足职能为根本。明确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真正体现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嘉陵区检察院从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利用嘉陵区司法局现已建成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和矫正人员轨迹跟踪系统,在此基础上搭建信息监督平台,力求用相对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检察监督并查出矫正隐患和薄弱点,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和矫正工作人员的双监督,健全规范社区矫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隐患,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二是以提升质效为目的。为更好体现检察监督平台的功能,检察监督功能通过后台服务器大数据分析每位矫正对象从入矫到解矫的各个环节的基础信息实现。采取“四个通过”的方式,即:通过利用基础信息,让数据与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碰撞,以此智能掌握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履职情况和其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检察建议,将检察人员从繁琐的手动检查工作解脱出来;通过设置权重系数,把矫正人员涉及罪名、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经济状况、文化状况等方面进行权重分数设置,平台以汇总的分数为依据自动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从而自动生成不同类别人员个性化监督方式,重点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从而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和没有重点、千篇一律的监督方式;通过抓取关键字眼,对司法局的基础信息库数据进行抓取,对罚金、警告、行政处罚、外出请假、脱管、漏管、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等敏感字眼设置提醒、报警功能,为有针对性开展后续检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第一手数据,在此基础上抓住体现检察机关主责主业的数据;通过进行智能分析,自动在基础数据中找出发现矫正工作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统计分析,从维护地方稳定和加强社会治理管理出发,剖析原因,撰写真凭实据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三是以继续优化为目标。信息共享功能通过在手机APP 模式下设置不同权限分为检察院与司法局、检察工作人员与矫正人员的信息共享。在提高双方工作效率的基础上,还要体现“三个功能”,即:体现互动功能,通过互动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态,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及时预警;体现监督功能,通过设置问卷调查等栏目从矫正人员改造到矫正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加强双向监督的针对性和及时性;体现扩张功能,不断加强开发和利用,融入检察机关新元素,实现兼具控告、申诉、推送相关法律知识等功能。力求以检察监督平台为依托,不断拓宽社会治理辐射面,不断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充分发挥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理功能作用,大力推进地方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目前,社区矫正监督平台建设,已通过了前期学习调研、论证分析、方案设计等阶段,后续将加大建设力度,完成基本功能投产、系统功能修正、系统功能完善等关键阶段工作,争取年底全面完工,及时检验平台效果。
立足综合治理,拓宽渠道促进回归社会。嘉陵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大局,始终把维护地方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抓住社区矫正人员这类特殊的社会群体,从他们的谋生就业问题入手,认真分析当前他们面临缺技术、缺门路、缺社会认同的困境,在本地谋生就业不理想,部分人员无事可做,东游西逛,滋生事端和又犯罪苗头频发,造成社会治安隐患突出。正视现状,思考对策,探索在检察环节把社区矫正人员打造成合格的法治产品上下功夫,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向好发展。该院先后牵头召开相关联席会议3次,发检察建议2份 。同时,为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扩大社会效应,以检察监督案例为蓝本,拍摄了微电影《越界》,拓宽渠道服务社区矫正人员谋生就业。一是检察建议促进规范矫正人员外出就业。嘉陵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不规范,存在电话请假后没有补办手续、请假事由不明以及司法行政人员擅自准假不报备等问题。基于此,通过检察建议,建议司法局制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规范,在强调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同时,本着人性化管理原则,根据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将确需短期外出务工、经商等谋生行为纳入请假情形,确需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应提交就业情况证明、担保证明、与务工地监管人的联系方式等。同时,因工作、生活等方面原因,有规律地跨界活动且定期返回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向司法所提出申请并填写《社区矫正人员扩大活动区域审批表》,报区司法所、司法局审核审批,并报送区检察院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备案。二是整体助力创建矫正对象委托代管模式。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反映在本地收入低甚至处于待业状态,迫切希望到外地谋生就业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基于此,嘉陵区检察院带头沟通协调,发挥整体优势,完善保障社区矫正执行配套工作体系,共同推动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司法异地协助管理平台。对外出务工超过六个月的社区矫正人员,如若在务工地有经常居住地,应通过加强与务工当地司法局、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衔接,建立委托代管模式,通过视频签到和微信思想汇报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下的管理手段及时动态掌握外出矫正人员的思想情况、行踪轨迹、外出务工情况,在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真管、实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外出务工矫正人员的个人价值,实现社区矫正的社会功能。三是积极探索构建社区矫正社会支撑体系。该院通过大量走访调研后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谋生就业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缺技术、缺门路、缺社会认同。基于此,加强与综治、民政、教育、社区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配合,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体机制,在政府主导下建立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矫正帮扶单位,通过社会筹集矫正人员帮扶基金。例如在全区挂牌建立矫正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基地,对特殊困难的矫正对象根据个人意愿、自身特点条件,在提供技能培训、再就业等方面提供政策、物质、资金帮助,积极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自力更生、适应社会发展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通过抓典型,落实奖惩等手段以点带面营造良好氛围,使社区矫正人员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政法机关的关怀,社会的温暖,进一步树立起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的决心,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的顺利回归。
强化社区矫正,延伸触觉实现同步监督。今年初,为更好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嘉陵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中心成立了检察官工作站,在强化监督的同时,既能近距离维护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又能及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不断推动嘉陵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矫正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工作站成立以来,省院执检局局长林宏宇、市院副检察长吴利平、专委罗庆勇等领导先后深入到该站检查指导工作。截止目前,监督收监执行案件2件2人,纠正违规行为9件9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检察建议2份,较好地体现了检察监督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