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玉梅 记者杨棕贤)为增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意识,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宣传模式,采取微电影方式宣传未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近日,名山区检察院继禁毒警示教育微电影《毒瘾少年》后,再次根据联系帮扶的一对因父亲入狱、母亲去世,生活陷入困境的双胞胎案例为原型创作的微电影《树》播出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成效显著。
一、多渠道宣传,拓宽未检工作宣传覆盖面
为扩大宣传效果,一是牵头与雅安电视台、依法治市办联合拍摄了预防青少年涉毒微电影《毒瘾少年》,并作为办案检察官现身雅安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二是在微电影拍摄完毕后,及时向市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报送微电影光盘;三是向辖区内学校发放微电影光盘,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观看;四是在检察开放日活动和上级检察机关、人大、政协视察名山检察工作之时,通过大厅屏幕循环播放微电影进行宣传,并赠送微电影光盘资料;五是借助互联网络和“名山检察”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播出,并被广大网友不断转发,短短时间已获得较高点击率。通过多渠道宣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增强了未检工作社会影响力,又向人民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团委检察部门无缝对接,共同开展司法救助显温情
微电影播出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对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如今年5月,名山区联江乡团委和区团委在对未成年人成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发现:家住名山区联江乡的刘某某自2009年母亲死亡父亲入狱服刑后,一直跟随外祖母一起生活。因其外祖母年龄大,身体不好,无固定收入来源,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每年要负担刘某某的学费、生活费,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团区委通过微电影了解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具有救助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的职能后,根据相关规定将该线索移送名山区院,请求派驻员额检察官进行走访调查,并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受理线索后,名山区院庚即按照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支持体系的工作机制派驻员额检察官会同团区委工作人员前往刘某某家中调查核实情况,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刘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帮教活动合力
微电影播出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活动合力。一是联合区政法委、区法制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11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共同建立涉案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心理抚慰和社会安置一体化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名检会(2018)2号),共同构建案前、案中、案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心理抚慰和社会安置一体化工作体系。二是联合区司法局在蒙阳镇中心社区建立名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社区帮教基地,围绕心理健康矫正、组织公益劳动、开展技能培训和启动就业指导四条主线,全方位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三是部分社会心理咨询机构组建了志愿者团体,义务在名山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举行团体辅导及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个案咨询,帮助其身心健康发展,共同构建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机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