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基层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四加强”抓党建促队建,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6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四川篇”、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内容,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14篇;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个法宝,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召开党组会11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加强“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加强检察体制机制改革等“三重一大”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形成集体决策。三是健全组织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党组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党组会六次,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整体谋划、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先后印发《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每季召开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采取集中学习、理论宣讲、案例分析、集中讨论、集中培训、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党章》等党内规章。特别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全面、深入、系统进行学习领会,确保干警信念坚定、思想纯洁、行为规范。每名干警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发言提纲和调研文章,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深化思想认识和感情认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纯洁可靠。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提高党建水平
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规范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中共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中共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各党支部和党务工作者工作职责,使党建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班子成员在各支部讲党课7次。二是选强补齐支部班子。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后,及时对我院三个党支部委员的空缺职位进行补选,将素质高、作风正、能力突出的同志选进支部班子,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三是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打造“民、根、廉、法、德、和”为主题的检察文化长廊和近100平方米的党建活动中心,各具特色,内涵丰富,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退休干部和市县人大领导、市检察院领导的好评和肯定。四是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创新开展“党建+扶贫”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文化宣传活动、结对帮扶等形式积极推进联系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到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到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投入帮扶资金20余万元改造村阵地建设,携手市文化稽查支队、曹碑镇党委政府在草坝村开展以“城乡党建结对共建促脱贫攻坚”为主题的五四青年文艺演出活动,共同为群众送去了丰盛的文化大餐。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督查2次,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督查2次,扶贫联系点监督走访3次,开展检务督查10余次,重点对车辆管理使用、公务接待、来访接待、上下班纪律等进行明查暗访,总体情况良好。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与各党支部书记、各内设中层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3份,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紧紧围绕司法办案活动的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交往的行为,扎紧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设立廉政建设专栏,转发上级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8次,发放廉政书籍100余册,发送廉洁提醒手机短信20余条,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发布廉政信息7则,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引导干警树立“高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