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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讯(记者 张杰 杨棕贤)近段时间以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亮牌子、美环境、树形象”主题活动,严格按照天文明办[2018]20号文件,《关于开展“亮牌子·美环境·树形象”》主题活动的方案要求,扎实做好该项工作。
一是亮牌子。在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固定标志物,标明“您已进入全国省级文明单位,请注意文明言行”温馨提示语,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时间、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场合,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着检察制服,党员佩戴党徽,热情、高效、微笑服务,展示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文明风采。
二是美环境。在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固定标志物,使“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更加美观化、艺术化。拟将在单位走廊、办公室墙面、公共活动场所打造红军文化、茶文化、生态检察等一批机关文化建设,现已请“三足鸟设计公司”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已通过二稿,营造浓郁的现代文明文化氛围。
三是树形象。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联系帮扶新华乡柏树村和仁义乡岩峰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各帮扶领导及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户开展走访慰问,帮助分析其贫困的根源,并协调解决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院干警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提升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