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洋锦 记者 张杰 杨棕贤)11月2日,天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所作的《关于2016年以来生态检察工作》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自2016年以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绿色发展振兴战略,牢固树立“生态司法保护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绿色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起“生态检察”历史重任,与行政执法部门有效衔接,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生态环境刑事检查监督,履行公益诉讼职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先后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及工作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且任重而道远。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司法机关虽一直保持着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但滥捕乱猎野生动物、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仍然存在;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方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还需完善;执法、司法队伍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保护生态执法和司法创新工作还需进一步探索。
会议要求:天全县人民检察院一是要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提升生态检察工作人员组织、协调、学习、创新等能力,为生态检察工作精准发力磨好刀,擦亮剑;二是要充分发挥生态检察作用,抓好“两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做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三是要在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前介入制度,案件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形成相关单位部门相互沟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四是要在“规范” “创新”上做好文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权,采用诉前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形式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五是要在机制、制度、恢复性司法等方面探索出生态检察司法的新路子,新办法,新方式,为生态检察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