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罗袁俐记者 张杰 杨棕贤)近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买卖合同生效裁判决执行监督邀请律师合力参与化解,通过释法说理,解决了信访人法律方面疑问,职得了信访人的理解和信任,社会效果较好。
2014年重庆市华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天全中学灾后重建工程项目,该公司陆续从唐某伟处购得瓷砖等建材,双方于2016年2月2日结算,公司欠唐某伟材料款38,958.9元,公司于当年支付7万元后,余款一直未予支付,唐某伟便将重庆市华升公司起诉到天全县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由公司2017年11月30日前给付款项。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唐某伟于2017年12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至今未予执行。唐某伟妻子身患重病,还要供养两个未成年的子女,急需用钱,为此,信访人夫妇十分不满,要求对法院执行行为监督。
该院庚即与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后,了解到涉及天全县教育局灾后重建工作项目多,需待审计等程序,目前暂不具备资金支付条件。但信访人仍坚持己见,认为法律不公正,为缓解信访人矛盾,该院控申干警和邀请的律师从案件事实、证据的适用,法律及法理上对信访人进行了深入交谈和分析,信访人对检察机关的信访接待非常满意。
引用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检察机关涉法涉诉纠纷,一方面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为信访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意见和帮助;一方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增强检察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