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检察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
制定《办理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实施细则》
时间:2018-11-24 19:00:18  来源:

 

本网讯(廖琴 记者 张杰 杨棕贤)为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制度,切实体现未成年人案件片区集中管辖的优势。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片区集中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办理。

《实施细则》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管辖,原则上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院办理,我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我院办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我院办理;明确了有权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人员和单位,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查羁押必要性可以采取的方式,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等内容;同时,对变更强制措施后的跟踪帮教也作了规定。 

今年以来,石棉县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未检检察官先后开展了在押未成年人的谈话教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建立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保护制度等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实施细则》的制定,将进一步优化职权配置,逐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