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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院四举措强化社区矫正监督
时间:2018-11-28 14:06:25  来源:

本网讯(通讯员邓志武 记者肖海平)今年以来,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矫正信息档案、不定期开展监督、开展专项治理、纠正违法等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防止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虚管现象的发生,四举措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

首先建立矫正信息档案。在收到县内、县外法院及监狱送达的本辖区服刑社区矫正人员的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该院立即在执检业务系统中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认真录入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信息,做到社区矫正工作事先掌握。每月定期与县社区矫正中心数据共享社区矫正人员人数及相关信息,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准确。

其次不定期展开监督。每月不定期走访全县10个乡镇司法所,查看社区矫正档案、阅读社区矫正内容、询问矫正人员矫正情况,实时查看、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轨迹,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今年,仪陇县社区矫正人员未统一使用定位手机,针对矫正人员容易出现 “裸奔”现象,该院采用实地查看和电话询问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情况,一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管辖范围,脱离监管的,及时督促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处置,防止脱管现象发生。

再其次突出专项监督。今年,该院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两个专项检察活动:对社区矫正开展了“两个八小时”专项检察活动,通过仔细查阅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和管理情况,实地查看“两个八小时”开展情况,是否正确落实“两个八小时”制度,在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有5个司法所未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八小时”制度,该院对其提出了整改意见,司法所均做出了整改;重点对象帮扶教育,约见不服管教、有脱管倾向的社区矫正人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遵守规定,服从管理,确保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共见23人,开展谈话23次。

 

 最后纠正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违法行为。检察工作中发现司法所存在脱管、漏管、虚管,未成年与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活动未分开进行,社区服务场所错误、社区服务不具有公益性等问题,向司法局提出限时整改要求,针对各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截至目前,司法局已经按规定和要求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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