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匡敏)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公安局依法履职捍卫张思德英烈名誉诉前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案,荣获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
案例简介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方面,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开展捍卫英烈声誉专项行动,经摸排发现,上海论坛、立方时空、百度贴吧等媒体上广泛散布歪曲、丑化、亵渎、否定张思德事迹和精神的信息,并有许多跟帖。这些言论,严重诋毁和否定张思德形象和精神,已经侵害了张思德烈士的名誉,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5月15日,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张思德名誉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诉前程序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查处网络上侵害张思德名誉的相关信息,责令相关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县公安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行动、积极履职,将情况如实上报南充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其权限范围内对丑化、诋毁张思德形象的文章、帖子予以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