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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暨检律协调发展推进会
时间:2019-03-18 18:06:19  来源:

  本网讯(吕莎)日前,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法律制度要求,切实落实律师值班制度,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暨检律协同发展推进会,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值班制度进行研讨。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李琴、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副处长张懿丹,以及区人大、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相关人员,全区九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船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鸿全在致辞时介绍了船山检察院“125”检察事业发展规划,和“6+3+N”检察阵地建设模式、“四位一体”检察业务模式。他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效率、优化职权配置等方面有着突出的作用。认真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断完善律师值班制度,是船山检察院立足遂宁首位城市,在社会责任和法治责任方面主动担负先锋职责的具体表现,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工作,切实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好法治服务和保障。

  会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分别就健全律师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细化工作流程、划分职能职责、常态化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进一步深入协作进行了沟通探讨。现场,有问即答,相互交流,共谋共享,讨论氛围十分浓烈。区检察院检察长徐鸿全表示,将汇总大家的意见建议,统筹资源,为值班律师开展工作做好保障,将此次推进会研讨成果转化成工作实效。

知识延展: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指出,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采取相关措施保障落实,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召开了员额检察官会议,就认罪认罚案件的受理、审查、出庭等事项进行学习和探讨;开展业务联系会,与公安机关、法院等进行协商,就案件类型、案件推送方式等细节达成一致意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律师履职,在院内设立了专门的值班律师会见阅卷室,为值班律师及辩护人履职提供充分的保障。同时,通过与船山区司法局充分协商,制定了《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确定了认罪认罚案件每周驻检察院的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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