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晟 张杰 记者杨综贤)近日,荥经县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郑某某提起公诉,此案广受关注。起因是郑某某在乘座公交车时,因1元车费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于是失去理智的郑某某就上前拉拽正在驾驶车辆司机的手臂,导致公交车在行车道上紧急停车,造成了重大安全隐患。最终郑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