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灵子 记者张杰 杨棕贤)8月1日,芦山县检察院退役军人郭伟同志有幸作为代表出席全县庆祝建军92周年座谈会,并作汇报发言。
郭伟汇报了自己的从军经历和转业到检察机关后的工作情况,真诚地表达了对党的英明领导和伟大的改革开放政策,以及对军队和各级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和关心的感激之情。
从军队到地方,从“国防绿”到“检察蓝”,经过17年军旅生涯磨炼的郭伟,军人本色和优良作风没有变,“老西藏精神”已深深地植入心魂。他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检察工作,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长治久安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特别是在芦山“4.20”地震发生后,他挺身而出、勇于担当,积极参加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冒着生命危险为武警警官学院官兵带路;主动请缨到偏远的大川镇快乐村帮助重建;努力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用行动彰显了军人本色、展示了检察形象、践行了党员使命。他的工作得到了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多次受到表彰奖励。2015年,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18年,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并作为四川受表彰个人中的唯一代表前往北京出席“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接受中央领导颁奖;今年5月和7月,又被授予“四川省优秀退役军人”和“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称号。郭伟表示,荣誉的获得,并不是因为自己多么优秀、多么出色,而是因为各级组织对芦山灾区、芦山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努力奋斗、辛勤工作的巨大鼓励、鞭策和极大关心、关爱,是各级党组织关心培养的结果。荣誉不仅仅属于个人,更属于组织、属于集体
在今后的工作中,郭伟同志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总要求、总基调,继续宏扬“老西藏精神”和“检察工匠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服务保障县委“三个三”发展定位,建设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