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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时间:2019-08-21 13:10:12  来源:

  本网讯(杨娟 记者张杰 杨棕贤)“七五”普法以来,芦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基础。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院重点中心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普法机构,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办公室,统筹抓好普法工作的推进实施和跟进督查。狠抓责任落实,根据省、市、县有关部署,结合芦山实际,研究制订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配套执行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个部门,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警法治素养。坚持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入额检察官、全院干警参加宪法宣誓活动。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授法治课1次,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院干警积极学法、用法、普法;对一般干警,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集中理论学习培训。坚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政治建检”“文化育检”“人才兴检”战略,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三是立足检察职能,落实普法责任。将业务工作和普法工作无缝对接。从履行检察职能出发,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健全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在监督中加强释法、明法、彰法的能力。发挥公诉职能,选择典型案例,进学校、企业、社区、乡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现场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发挥检察建议职能,办案中发现涉案单位执法有漏洞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查找问题,建章立制,告知法律规定,督促其履行职责。

  四是创新宣传模式,确保普法实效。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教育模式,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头条号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及法律信息。结合“法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检察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送法活动,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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