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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精神
时间:2019-11-08 10:32:33  来源:

  近日,天全县院案管办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规定,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检察办案工作实际及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对本院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始终在规范的方向上运行。

  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同志强调:涉案财物的保管、处理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诉讼活动的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所以案件管理部门在相关涉案财物的工作中,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必须认识到涉案财物的重要性;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涉案财物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在收案环节,要严格审查办案部门的查封、扣押、冻结法律文书、涉案财物与清单是否一致,是否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密封并注明相关特征、是否有相关人员在密封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等;四是在相关人员调用或者出库的涉案财物,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五是对扣押涉案财物作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在网上进行登记流转。

  规范管理涉案财物是对当事人的保护,是对办案干警的保护,更是对司法公正的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案管办将一如既往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天全县院涉案财物管理规范、移送顺畅、处置及时。(通讯员赵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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