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窗口部门,严格落实和遵照执行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邹君对案管部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到对进入案管大厅人员测量体温、干警上班期间佩戴口罩,并及时公开案管办电话号码,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院内干警自身的健康安全,把疫情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一同抓紧抓好。对疫情期间所受理的“涉疫”犯罪案件,按高检院要求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切实保障“涉疫”案件的快速处理。
截至2月7日,院案管办严格落实省院要求,规范流转案件共8件次。其中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案件4件,向法院移送提起公诉案件4件。在收、送案工作中,案管办干警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材料是否齐备、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确保所受理案件符合法律规定。
疫情当前,案管办将进一步强化与侦查机关、法院、以及检察院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前期联络、案件材料准备和业务系统操作等工作,提高案件受理、流转效率,努力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