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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男子不戴口罩刺伤被劝城管 法院视频送达起诉书副本
时间:2020-02-14 15:49:07  来源:

  2月13日下午3点,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对被告人黄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犯妨害公务罪一案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提起公诉(本报2月4日以标题为“南充一男子不戴口罩刺伤被劝城管遭刑拘”进行了报道)。该院审查后立即立案,当日下午4点通过云上法庭与南部县看守所连线,通过视频方式第一时间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3日上午10时许,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高发期间,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舞凤中队副队长胡某按照上级要求,带领队员在北门市场外巡逻并劝说疫情期间未戴口罩的群众佩戴口罩时,发现被告人黄某某在北门市场门口未戴口罩。城管队员唐某、陈某遂上前劝说其佩戴口罩。在劝阻过程中被告人黄某某拒不听从劝说并动手打唐某,将唐某身上的执法记录仪打掉,后陈某继续告知应该佩戴口罩,黄某某又一下打在陈某脸上,并且掏出身上的剪刀刺向执法队员,将唐某的大腿及手臂多处刺伤,后又继续辱骂执法队员。经鉴定,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暴力方式妨害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诉请本院依法判处。

  目前,黄某某被关押在南部县看守所,因该看守所是市公安局指定的定点隔离看守所,为了诉讼安全和办案效率,法院决定通过远程庭审系统,视频送达起诉书副本。

  对于本案,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李建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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