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月萍记者 杨棕贤)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主动应对疫情,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履行职责,做到疫情防控与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两不误,全面保障案件办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做好外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与办公场所定期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案件管理中心是检察院的“关口要塞”,日常接触人员较为复杂,主要有公安、法院、司法工作人员及律师、案件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家属等。为防止疫情扩散,一是将佩戴口罩做为硬性要求,对外来人员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均要求佩戴口罩,对不佩戴口罩的外来人员坚决予以劝返。二是案管人员与门卫积极配合,做到外来人员体温检测与办公场所定期消毒,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做到案件快速审查快速受理,保证疫情期间案件受理正常运行
针对疫情期间案件,为减少案件受理时间和案件移送人员正面接触时间,与公安、法院口头达成了案件移送提前告知机制,要求案件移送部门在移送案件前通过电话告知移送时间、案件基本情况、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相关文书是否齐备规范等情况,做到案件快速审查,快速受理,保证检察办案规范有序进行。
加强与内设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加强涉疫犯罪打击力度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积极与本院办案部门沟通协调,全面互通涉疫案件的受理、办理。案件管理工作人员全面履职,与办案部门无缝衔接,服务全院工作大局,为办案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共同发力打击涉疫犯罪行为。
加强案件流程监督与管理,保证疫情期间全院案件办理规范有序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期,全国人民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而努力。但特殊时期案件办理工作仍不容松懈,为保证疫情期间全院案件办理规范有序,案管人员主动发力,加强流程监控工作,一是适当提前案件预警期限,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合理计划安排办理进度;二是加强案件权利义务保障方面的监督审查力度,保证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在刑事诉讼中相关权利义务得到应有保障;三是对涉疫案件安排专人负责,全程监控,保证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全面规范,提高涉疫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