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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对两起危险驾驶案宣告不起诉
时间:2020-03-09 11:37:20  来源:

  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意见,通过网络视频依法对两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有序开展、质效不降。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两起嫌疑人均为甘孜州泸定籍的危险驾驶案,为减少甘孜州和雅安之间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在核实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后,承办检察官主要通过网络视频、电话等方式,核实案件相关情况,依照从简从快的处理原则,受案三天便办结了案件。承办人充分运用“轻轻重重”的刑事策略,综合考虑两名嫌疑人的法定情节、认悔罪态度、人身危险性、家庭情况等因素,最终对该两起社会影响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的危险驾驶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承办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后,通过视频方式,与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又在律师见证下,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不起诉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将邮寄送达被不起诉人。

  “希望你吸取教训,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谨记喝酒不开车的规定,以后严格遵纪守法。同时,疫情期间,要加强防护,尽量少外出,确保自己和家人平安度过疫情防控期”,在视频宣告会上,检察官对两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宣讲疫情期间的注意事项。被不起诉人纷纷表示感谢检察机关方便贴心的办案模式,也感谢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真诚悔过,保证今后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的有关要求,采用网络视频宣布不起诉决定,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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