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耿利兵记者 杨棕贤)疫情期间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也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在审理期限内按时审理。3月11日,宝兴检察院移送宝兴县人民法院的一起舒某某涉嫌抢劫、盗窃案件运用远程提讯系统按时进行开庭审理,并网上同步直播。
在庭审前,该院会同法院、看守所对系统进行了初步调式,并模拟进行了庭审预审,确保远程提讯审理顺利进行;在庭审中,为了更加直观的展现案件的犯罪事实,公诉人进行了多媒体示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法院对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该案是新冠疫情期间宝兴县第一起运用远程提讯系统进行审理的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