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4月7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鸿全列席船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参与7件具体案件的研究讨论。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对加强检法两院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共同把关,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发挥着重要作用。

会上,徐鸿全对相关案件发表了意见,并结合具体案例就进一步深化检法两院共同协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协作配合,完善双方共同统筹的沟通交流平台和工作协作机制,及时汇集、分析、处理与双方工作紧密相关的工作信息,及时解决需双方共同推进的工作,切实提高合作效能和司法质效;二是进一步推动共同创新,通过共同开展理论研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探索符合法治建设需要、人民群众需要的法律工作制度和方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三是进一步推动“三效合一”,坚持政治性、法治性、社会性及其效果相统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提供更好的司法建议,确保让党委满意、政府满意、人民满意。(郑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