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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检察院联合“公、法、司”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0-06-21 18:59:55  来源:

  本报讯(余灵子 记者 李月萍)近日,芦山县检察院联合芦山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采取布横幅、发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落地宣传活动。

  2019年12月28日,《社区矫正法》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社区矫正的立法化,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刑罚结构的合理化,给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发挥提供更大的空间,真正发挥管制、缓刑、假释的作用。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是社区矫正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芦山县检察院主要从社区矫正是什么、社区矫正的对象及其权利义务、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以及工作原则、工作目的等方面进行宣传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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