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会,对前期考评工作进行总结和对试运行中考评指标、计分细则进行动态调整。

会上,员额检察官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试运行中的考评指标,评分细则进行探讨,对各部门指标和计分规则进行细化和量化,确保记分规则更符合工作实际,更有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会议指出,要提升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省院、市院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构建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好考评对司法办案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要传导责任压力,树立忠诚、公正、廉洁的职业精神。进一步确保考评细则具有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坚持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通过考评,切实将压力传导至每一位检察官,让检察官用心用情把案件办好,树立对案子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的理念。要坚持目标导向,激发检察官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热情。注重与评先选优相结合,使有担当、有情怀、有能力的检察官脱颖而出;注重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尽最大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与重点指标相结合,突出“案-件比”“两项监督”等重要导向,引导检察官关注重点工作;注重与“三个规定”落实相结合,促使检察官认真执行好“三个规定”。